【导语】:1、《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因受疫情影响还不可以复工或者部分复工的相关文件。3、提供1/3以上在职职工签名表;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5、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因受疫情影响还不可以复工或者部分复工的相关文件。
3、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已在单位公告栏公示7日的会议决议书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工会章;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企业,须提供1/3以上在职职工签名表;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拓展阅读:
惠州肺炎疫情期间企业怎么办理公积金缓缴业务?
由于受到疫情影响,我中心决定疫情期间办理缓缴业务可以将业务办理资料发送到公积金中心和各县区管理部指定邮箱,有专人办理。当天4点前发到邮箱的业务资料,当天受理,4点后的第二天受理。指定邮箱及联系电话如下:
归集督查科:hzgjj_gjdck@126.com ;0752-2731132;
仲恺高新管理部:gjjzkglb@163.com;0752-3165678;
大亚湾管理部:gjjdywglb@163.com;0752-5560878;
惠阳管理部:zfgjjhyglb@126.com ;0752-3273818;
博罗管理部:13692731668@139.com ;0752-6739369;
惠东管理部:hdgjj0752@126.com ;0752-8582782;
龙门管理部:zfgjj7883836@163.com ;0752-7883839;
备注:
(1)以上指定邮箱只负责接收疫情期间办理缓缴业务的资料,其他业务一概不受理;
(2)各个区域办理缓缴的企业请将业务资料发送到企业所在区域对应的邮箱中;
(3)提供的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一定要跟公积金系统中该单位公积金业务经办人相符合,否则不予受理(如经办人因离职或者疫情原因无法到岗,请提供系统中法人的身份证件)
各申请缓缴的企业在缓缴到期后须及时恢复缴存并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