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需要注意:仅推行同行委托收款业务,同行是指单位付款银行和缴存银行行别一致。机关事业单位有单独支付账户(非财政集中支付账户)的,也可同步开通同行委托收款。不符合开通同行委托收款条件的单位,仍通过支票、网银汇款等现有方式缴款。
一、注意事项
目前,仅推行同行委托收款业务,同行是指单位付款银行和缴存银行行别一致。机关事业单位有单独支付账户(非财政集中支付账户)的,也可同步开通同行委托收款。不符合开通同行委托收款条件的单位,仍通过支票、网银汇款等现有方式缴款。
二、办理要件及程序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分中心(办事处)领取《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业务付款授权书》(到指定的主城区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开通手续的,单位应到银行网点领取《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2.单位先持加盖公章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业务付款授权书》,到单位付款银行办理付款授权手续,并取得付款授权业务回执。
3.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两份)、付款银行出具的付款授权业务回执原件,到所属分中心、办事处(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4.分中心、办事处(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在办理开通委托收款手续后,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业务回单》一联、《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份,返给单位留存。
温馨提示:关注“重庆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就可以直接进入网上办理平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