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厦门公积金贷款流动调节系数: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60%)时,系数为1.2;流动性正常(60%≤贷款使用率<85%)时,系数为1;流动性不足(85%≤贷款使用率< 90%)时,系数为0.8;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6。
厦门公积金贷款流动调节系数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流动性调节系数 对应的使用率区间及执行时点将调整
为什么要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是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贷款使用率挂钩,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适时对职工的贷款额度进行调节的一项科学性参数:公积金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能够提高贷款额度,让职工贷得更多;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下调系数,有限的资金可让更多人申请到贷款。
怎么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及执行时点也将予以调整。
变化:调整后: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60%)时,系数为1.2;流动性正常(60%≤贷款使用率<85%)时,系数为1;流动性不足(85%≤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8;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6。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月初将向社会公布贷款使用率,当贷款使用率连续两个月达到新区间后,则第三个月向社会公布新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并从公布次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