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宝 > 办事 > 结婚生育 > 离婚证 > 东莞离婚登记怎么办理
东莞离婚登记怎么办理
2022-05-06 14:54【我要纠错】

【导语】:<&order>申请人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order>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order>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order>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书面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办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三)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四)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六)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七)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八)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协议,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政策来源:http://www.dg.gov.cn/12345/201801/page/km/businessFile/kmDetail.html?id=851183

手机访问 本地宝首页

  • 东莞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list>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list>离婚协议书。<&list>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 东莞不受理的离婚登记情形有哪些?

    东莞不受理的离婚登记情形有如下几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不予受理的,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

  • 在东莞办理离婚有什么途径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书面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东莞离婚登记预约网上预约流程

    微信搜一搜搜索“东莞民政”,并关注东莞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界面最下方菜单栏中的“民政服务”并选择“婚姻预约”;||勾选已阅读并点击开始预约;||点击主页中的“离婚登记”;||选择预约日期并

  • 东莞离婚登记在哪里办理

    东莞市办理离婚登记是在各镇街婚姻登记处,东莞33镇区都有至少有一个婚姻登记处,也可以到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办理。但未达成离婚协议的,或者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可办理

  • 东莞凤岗离婚登记在哪里办理

    东莞市凤岗镇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到凤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具体地址在凤岗镇商会大厦政通路3号,该办理中心对外的咨询电话是0769-87699210。

  • 东莞民政局离婚登记电话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22220199;松山湖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9769-23077799;石龙镇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769-86116060。东莞市各个镇区均有婚姻登记处,可以就近选择办理点。

  • 东莞涉港澳台、华侨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中国公民与港澳台华侨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并且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在东莞的可以在东莞办理离婚登记。

  • 东莞离婚登记办理材料

    在东莞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双方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当事人共同签署(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 东莞涉港澳台、华侨离婚登记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现场提出申请、取号提交相关证照材料,婚姻登记员审查证照材料、询问离婚意愿及协议书内容、并做笔录。申请人填写相关声明书,婚姻登记员打印处理表、证书;6、颁(发)证书。

  • 东莞离婚登记能代办吗?

    不能。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且不能代办必须离婚双方到达办理现场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 东莞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离婚双方任意一方为东莞户籍且双方是在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携带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双方各自的2张单人2寸照、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前往登记处申请离婚,取号;提交材料,工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