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沙市博士购房补贴由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常年受理,按季度集中审批;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审核,提出建议补贴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形成拟补贴名单;
长沙市博士购房补贴由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常年受理,按季度集中审批。
拓展信息: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审核,提出建议补贴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形成拟补贴名单;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款拨付至补贴对象个人社保卡账户。其中高精尖人才的购房补贴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60%,第三年经绩效评估合格的,续发购房补贴总额的40%;博士的购房补贴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6万元,自首次发放补贴之日起仍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续发补贴余额4万元。
原文链接>>>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