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abs>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及条件:<&list>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居住的各类人员(含港澳台人员);<&list>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注:灵活就业人员已有其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正常缴存的,不得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可以。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及条件:
(一)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居住的各类人员(含港澳台人员);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注:灵活就业人员已有其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正常缴存的,不得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缴存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模式:采取按月托收。
南宁公积金中心每月20日从灵活就业缴存人绑定的银行账户中划扣当月缴存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因缴存人银行账户金额不足、银行卡冻结、挂失、销户、变更等原因,造成每月20日划扣不成功的,请缴存人及时处理好银行账户问题,南宁公积金中心将在当月内再次发起托收,若月末时托收仍不成功的,当月属不正常缴存。
灵活就业缴存人连续3个月不正常缴存的,其个人账户将自动变更为封存状态,封存期间不计算缴存时间,正常缴存时间自恢复缴存月份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