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珠海市北路8号5楼);斗门管理部(地址: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北路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金额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
珠海因翻建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将所需审批材料原件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金额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
扩展材料
因翻建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3)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
(4)施工队提供拆除、重建房屋项目的翻建住房工程预算书(需经营范围有建筑、室内外装修的施工单位盖章);
(5) 建设规划部门当年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