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厦门没有专门针对大专的落户政策,大专毕业生通过以下方法可以落户厦门岛内,对房产无要求:干部调动,专科学历毕业的,三十五周岁以下,调入到岛内企业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毕业生落户,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大专落户厦门岛内两种常用方法:
干部调动落户
办理条件
1.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无政治经济问题。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专科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
6.专科学历毕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
7.专业及专业工作经历与拟调入单位主营业务对口。
办理材料
•3份《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已盖好调入单位,调出单位,调出单位主管部门章
•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有多个层次学历的须提供全部层次毕业证
注:最高学历属于非普通教育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需2-3周时间);有学位的须同时提供学位证书。
•有职称的应附职称证书原件。其中,属于高级职称的,还须提供职称评定审批表。
•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婚姻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
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配偶病故随迁子女的加附配偶病故证明原件。
•随迁人员材料
随迁人员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集体户人员提供个人页原件和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随迁人员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办理流程
2、单位账号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密码不行)
3、进入系统后,找到【干部调动】-【干部调动申报及审核】
4、点击【干部调动申报管理】,点击【新增】按钮,填写认真准确的填写完相关资料。
注意:工作经历请填写档案经历(档案所在地人事代理时间记录的工作经历)最终人社对的是这个,而非实际工作经历。
5、填写完整后,点击【打印】按钮,将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打印一式三份。有随迁人员《调动登记表》也需打印。
6、审批表盖章
1、在审批表上盖调入单位意见章:盖申请单位公章(目前就职并且连续缴纳社保单位)
2、在审批表上盖调出单位意见以及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章:即档案保管的人才市场的章
7、前往厦门/各区人才市场(看自己公司档案在哪里代理就去哪里)
2、前往人才市场,开《调档函》
8、带上《调档函》前往目前档案保管人才市场,人才市场会将档案发往厦门人才中心(公务员局)审批(承诺6天,短信通知)
9、厦门人才中心开具《企事业单位人事关系调动通知》注意通知上的日期提示,切勿超时
10、将《企事业单位人事关系调动通知》给原来档案所在地人才,开《人事关系介绍信》。若《人事关系介绍信》已经取消,则直接前往厦门人才中心
11、厦门市人才中心批件(携带前面所说材料)
12、前往厦门行政服务中心户政处(取号办理)
携带前面所述材料
福建省内户口:网上迁移,三个工作日以后直接去集体户/房子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外省户口:拿到《准迁证》以后,将其中一联寄回老家,请人去户籍派出所代办。或者自己前往。
毕业生落户
申请条件
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创业、含大专);
在我市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办理方式
公司先上人社网申报办理,再到业务窗口完成核准结果确认及后续业务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1、单位接收毕业生办理确认手续(非必要步骤):
《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账户在线打印、单位在相应栏目签章);《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
2、窗口办理就业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
3、厦门生源毕业生凭企业劳动合同登记就业,应提供如下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报到证》原件、《家庭户口本》原件、《劳动合同》原件。
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申报拟接收毕业生信息;
2、网上核准:市人社局通过网络在线核准,核准通过后,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单位在相应栏目鉴章,并持《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到窗口办理鉴章手续(非必要步骤);
3、窗口报到:用人单位人事持证件到窗口办理就业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1.办理地址
(1)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综合窗口(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二楼);
(2)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及自管档案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可直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
(3)各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可直接到相应的区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12333
2.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3.网站地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rss.x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