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携带参保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区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办理。
【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办理流程】
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区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材料:
(1)参保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重症残疾人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哈市辖区(不含双城区和呼兰区农业户籍)人员携带在哈市区内农业银行开具的农行卡。
【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为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当年保费收缴期为1月1日至11月30日。
*哈尔滨市1-2级重度残疾人群参保可享受政府代缴政策。
【参保待遇】
待遇领取条件:领取待遇的条件是参保人年满60周岁并达到最低缴费年限(15年)。
参保人员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