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宝 > 办事 > 社保 > 社保动态 > 苏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苏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2020-06-09 16:18【我要纠错】

【导语】:不能。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目前根据《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5〕2号)规定第十九条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计发天数为:顺产的,12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男职工护理假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15天计算。

  计发基数,按配偶生育时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拓展

  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同理,男职工护理假期间正常计发薪资的,如生育津贴高于其工资,可补发差额部分;生育津贴低于等于其工资的,单位不需再做处理。

 

手机访问 本地宝首页

  •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苏州园区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按5%的缴费比例计算;乙类个人账户:养老:8%;医疗3%;统筹账户:养老13%;医疗2%;工伤1%;失业1%;生育0.8%

  • 苏州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

    2021年7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 苏州2021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7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 苏州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1年苏州社保缴费基数暂未有变化。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368元执行;苏州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3368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