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以及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以及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需办理失业登记。
今年3月至6月,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可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价格补贴标准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相同;今年7月以后,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不再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而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仍可享受生育补助金;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生育补助金。
此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