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19335元,下限不得低于3368元;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此期间月缴费基数分五档:第一档19335元;第二档16842元;第三档为7216元;第四档4329元;第五档3368元。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
★ 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19335元,下限不得低于3368元;
★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此期间月缴费基数分五档:
★ 第一档为19335元;
★ 第二档为16842元;
★ 第三档为7216元;
★ 第四档为4329元;
★ 第五档为3368元。
在此期间上述参保人员可以在以上五档缴费基数中任选一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368元执行。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3368元。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为4533元。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602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7341元。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为20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