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面试补贴自审核通过的当月计发,发放至申请人“我的南京”手机APP电子钱包“南京银行—零钱”账户(逢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面试补贴费用由市、区(园区)共同承担。
面试补贴自审核通过的当月计发。各区(园区)人社部门于计发当月底前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我的南京”手机APP电子钱包“南京银行—零钱”账户(逢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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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面试补贴费用由市、区(园区)共同承担,其中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由市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70%;其他区(园区)由市财政承担50%,区(园区)财政承担50%。江北新区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2. 市人社部门汇总各部门、区(园区)审核结果并通过申报平台及时发布。区(园区)就审核结果可自行公示。市、区(园区)财政部门应及时做好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并协助人社部门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3. 区(园区)人社部门应于每月发放结束后将实际发放人数、金额及时反馈市人社部门。
政策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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