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产前假2.5月。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如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产前假。
上海女职工产前假规定
答:产前假2.5月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享受2个半月产前假:
1、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2、如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产前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