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取得人社部门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获市级以上行业技能大赛前三奖项人员、市级以上评选的优秀技术工人、高技能领军人才等均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时间从2021年1月6日至2月4日。
申报条件
(一)取得人社部门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
(二)获市级以上行业技能大赛前三奖项人员。
(三)市级以上评选的优秀技术工人。
(四)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各省、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2021年1月6日至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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