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址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工作人员核实相关信息;登记满6个月后,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址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登记。
2、工作人员核实流动人口提供的居住地住址,符合登记的,发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
3、登记满6个月后,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4、工作人员自受理之日起对符合要求的,在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居住证享有6项基本公共服务
1、接受义务教育、子女就读;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