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收费标准为免费。办理方法为持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参照公示内容)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派出所后按正常流程办理。所需材料:1、双方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登记卡);2、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
烟台收养户口迁移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方法:
持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参照公示内容)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派出所后按正常流程办理。
所需材料:
1、双方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登记卡)
2、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公布 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1998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公布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修正)
2.《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9年5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4号发布实施)
3.《公安部关于国内公民收养弃婴等落户问题的通知》(公通字[1997]54号)
4.《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