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18〕12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第1批次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5日至3月11日。
这899人将获得补贴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18〕12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第1批次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5日至3月11日。(在电脑打开这个网址即可查询名单:http://hrss.sz.gov.cn/xxgk/qtxx/shgs/content/post_8588394.html)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10号综合窗口
邮编:518040
联系电话:83699603
电子邮箱:szsybxpxbt@hrss.sz.gov.cn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攻略
申请条件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参保时间计算到申请当月的月底);失业保险关系从市外转入我市的企业职工,其在市外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申领时限
企业职工应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请。
补贴申领方式
劳动者个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按系统提示进行申请补贴,申请人可在电脑打开这个网址申请: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604000
补贴标准
有这些情形不予补贴
为确保核发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核发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参保地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证地均在市外的;
2、参保地在市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机构在市内的;
3、本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申领过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
4、所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或国家技能等级证书目录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