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
一、办理条件
应在贵阳公积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二、办理材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身份证;
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转移清册》纸质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单位缴存所在地的中心业务网点,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后申请办理。
2、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