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流程:申请。申请人向具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承办资格的银行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受理并作出审批决定;||贷款发放审批。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存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暂未开通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具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承办资格的银行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受理并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登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
3)贷款发放审批。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办妥担保等手续后,贷款承办银行将放款核准材料送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接收贷款承办银行递交的放款核准材料,并做好材料交接登记。
4)贷款发放。通知贷款承办银行到窗口领取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贷款承办银行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发放贷款。
四、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