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日前,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已获批在3-17岁人群中紧急使用,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光明区决定开展12-17岁未成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具体接种规则详见正文。
深圳市光明区12-17岁未成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安排
一、接种对象
15-17岁学生(含高一、高二学生,今年毕业的高三学生,且高三不限于大于17岁,下同),7月30、31日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21-23日完成全程接种。
12-14岁学生(含于8月21日前满12周岁今年毕业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初一、初二学生,今年毕业的初三学生,下同),8月21-23日完成第一剂次接种;9月18日-19日完成全程接种。
二、接种疫苗:北京生物和北京科兴
三、儿童青少年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和注意事项上,未成年人群与成年人群相比并无特别之处,有一些共通的问题仍然需要提醒。
1、要在家长和孩子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监护人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和禁忌症情况,在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下前来接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以及监护人身份证。
2、接种前避免劳累和空腹,要让学生在一个放松的状态下进行疫苗接种。
3、接种后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
4、接种对象如有以下情形,应暂缓接种: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等过敏者,既往发生过接种疫苗后严重过敏反应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3)有惊厥、癫痫、格林巴利综合征,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
(4)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
(5)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抑制剂者。
(6)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余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