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六类重点人员)开学前14天需返回居住地,其中从外省返深的师生员工,抵深后48小时内需进行核酸检测。
深圳中小学2021秋季学期开学前防疫工作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为8月10日】
各区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的经验,压实责任。认真落实教育部提出的秋季学期学生返校三条硬性标准: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开学前一周,各区专班要严格对照教育部三条标准,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评估审批辖区学校是否具备开学条件。市工作专班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
二、完善学校防控网络
规范中小学校卫生健康副校长和校医配备,每所学校必须建立医疗机构、辖区疾控机构、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要积极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园长,下同)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加强校医等专业人员培训,确保学校防控措施到位。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
三、压实学校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细化开学师生返校安排,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统筹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安排与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等工作。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加强健康监测
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六类重点人员)开学前14天需返回居住地,其中从外省返深的师生员工,抵深后48小时内需进行核酸检测。学校要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引导师生员工减少外出与聚集,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开学前面向师生员工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确有特殊情况未能在开学前14天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应将相关名单报送辖区卫健部门,由其审核决定相关人员返校时间。
五、加强重点群体管理
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推迟返校,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到低风险后或按防控要求健康管理后返校。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来(返)深人员,应按规定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以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深人员,应按规定进行14天居家隔离(以自离开中风险地区起算)。开学返校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各区疫情防控专班应指定专人将重点人员信息推送给区教育局掌握跟进,精准施策,确保万无一失。
六、严格落实返校前健康申报
全体师生员工均须通过在“粤省事”小程序申领粤康码的形式进行健康申报。学校应提早通知尚未在“粤省事”小程序申领粤康码的师生员工尽快完成申领,收集整理本校师生员工名单后报送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务服务数据部门比对粤康码,并将比对结果反馈给学校。比对结果为绿码的人员可以正常返校,红黄码人员须在学校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返校。
七、加快疫苗接种和开学查验工作
加强政策宣讲,积极动员、集中组织符合条件学生接种新冠疫苗,苗到即接、应接尽接。开学时按要求查验12岁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学生接种新冠疫苗的相关证明(如健康码等)。应接学生假期未按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返校时应及时按程序补种新冠病毒疫苗。严格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接种流感疫苗。
八、周密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假期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和出入人员的管理。提前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2周用量储备消耗类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认真开展校园环境整治,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材配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各区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每校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九、扎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各学校(园)的校(园)长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第一责任人,要在开学前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学前两周,班主任要通过走访、电话、网络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开学前发挥高年级学长和心理委员的朋辈力量,引导新生尽快了解校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