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order>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order>购车发票等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来历证明;<&order>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order>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海口电动摩托车上牌材料
1、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来历证明;
3、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上牌条件
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两轮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依法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依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人须依法取得摩托车准驾资格,并严格依照《海口市公安局关于海口市城区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执行。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持海口乡镇居民身份证的常住居民购买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可以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