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但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自2020年6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悬挂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
可以,但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工作,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态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经南京市政府批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悬挂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
拓展阅读:非新国标电动车还能上牌吗?
不能。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新国标”正式实施。随着新规的实施,也将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在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的情况,未在4月15日前上牌的,一律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对于已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临时号牌。临时号牌使用日期截止至2022年4月14日,有效期满,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上牌时需提供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书原件,非新国标电动车不能进行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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