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有次数限制,公积金贷款人在申请办理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时,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含对冲)1次,每次间隔12个月。
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剩余贷款本金或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时,可申请办理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在申请办理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时,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含对冲)1次,每次间隔12个月。
拓展信息:在公积金贷款期间内,经合同各方同意,可以对原《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主要包括还款账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