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order>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order>在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order>满足以上条件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
高级职称落户条件如下:
1、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
2、在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
满足以上条件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拓展信息:在长沙市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纳税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及个体工商户,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