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order>申请人的身份证明;<&order>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order>近六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白底半身证件照;<&order>驾驶证翻译件;<&order>属于内地居民申请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护照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order>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南京初次申领驾驶证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近六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白底半身证件照;
5、驾驶证翻译件(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提供翻译机构出具或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
6、属于内地居民申请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护照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7、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时,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应当由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办理其他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应当由县级、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经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出具。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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