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不一样。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额200元。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400元。
武汉市医院门诊报销比例怎么报
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不一样。
武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定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设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没有起付线要求。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在职人员3500元,退休人员4500元。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不滚存、不累计,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参保人员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下列规定比例分别负担:
1 . 退休人员
药店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为90%。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2 . 在职人员
药店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为85%。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
武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政策来源:武汉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