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百度搜索并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于“开办企业一窗通”→“申请设立登记”→“多证合一”界面→“社保信息”中,“是否申请社保登记”一栏勾选“是”,同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企业参保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员工社保办理条件:
经本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自注册成立或批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员工社保办理渠道(以深圳为例):
1、通过“开办企业一窗通”同步办理商事登记、社保登记。
百度搜索并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于“开办企业一窗通”→“申请设立登记”→“多证合一”界面→“社保信息”中,“是否申请社保登记”一栏勾选“是”,同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企业参保登记。
2、办理商事登记后,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办理社保登记:
(1)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分时办理:“商事主体一窗通分时办理”→“社保登记”
(2)深圳市社保局官网进行企业社保登记网上申请:进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单位社保网上服务→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3)预约深圳市任一社保经办窗口综合受理号,前往社保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