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order>提供本套住房的《不动产权书》复印件;<&order>契税完税证明;<&order>全额购房增值税发票;<&order>《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长沙市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是所购房屋设定抵押,二是本套房未取得产权证时,可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
本套房抵押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借款人及未婚借款人均需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收入以下列方式按顺序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人社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
提供本套住房的《不动产权书》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全额购房增值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近6个月的还款流水、同意提前结清证明,贷款面签时提供贷款结清证明或最后一次还贷回执、本套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