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每年在上半年,或是当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之前办理退休的人,都会面临养老金重新计算的问题,至于什么时候开始重新计算,要根据当地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的时间来确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以后办理退休的人,不存在还要重新计算的问题。
部分人退休后,的确会面临养老金重算的情形,这也算是一种比较正常的情况,至于是从几月开始这个不好说,主要取决于当地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的时间,全国也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全省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取决于参保地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养老金是怎么综合计算的?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按照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综合计算的。这里提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就是我们所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养老金计发基数越高的地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就会越高,这就是大家所说的地区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体现的是,不同的统筹区,养老金计发基数是不一样的。
关于养老金计发基数:
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按照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过去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现在称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这两个称呼表面上看上去没有根本差别,其实差别还是很大的。
过去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主要是指城镇非私营单位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现在所指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总体上要高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二者平均以后实际上月平均有所降低。
养老金计发基数之所以会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不仅仅是一个统计口径的调整,这主要要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相一致。过去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是按照城镇非私营单位月平均工资作为划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在2019年以后为了降低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负担,将将划定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基数,调整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
为了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从2021年开始,各地对养老金计发基数也进行了调整,逐步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过渡到上年度城镇就业单位月平均工资,将缴费基数和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到相同的统计口径,这也是非常合理的。
在当年办理退休的人员,特别是在上半年退休的人员,由于在办理退休时,养老金的计发基数还没有公布,只能按照上年度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来预算退休人员的临时养老金,主要还是为了不影响退休人员的日常生活,待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以后,就要按照新公布的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进行计算。重新计算后的养老金,才是本人正式的养老金。
重新计算后的养老金,主要是基础养老金部分,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过渡性养老金也会重新计算,但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影响。由于各地公布养老金计发基数的时间不统一,所以重新计算的时间也不完全统一。
【信息来源:商丘市社会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