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烟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的受理时间为5月1日至10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烟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受理时间:夏令时(5月1日至10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审车申请材料: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审车受理条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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