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医保在职职工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仍按2022医保年度标准执行。该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2023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医保在职职工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仍按2022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参保对象 | 计入标准(元) | |
在职职工 | 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 |
退休人员 | 74岁以下 | 1680 |
75岁以上 | 1890 |
(一)各定点医药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做好2023医保年度转换有关事项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为配合2023医保年度转换工作,本市医保计算机系统将在部分时段内暂停联网结算,具体时间由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三)本通知自2023年6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