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主要看发票监制章,无论是卷式,还是直式普通发票,都是由国家税务局总局监制的,没有使用期限不会过期。只是从2019年1月1日起领取的发票需注意区别税务改革后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已更换为新的监制章,若还没更换的话则会领取到过期无效的发票。
一、政策原文
根据2018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二、政策解读
1、增值税的普通发票无论是直、卷式都是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没有使用期限不会过期,所以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2、那税务机构改革有那些地方发生变化呢?
❶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税收执法主体发生变化,国税、地税执法机构合并统称为国家税务总局,总局需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❷新税务机构涉及的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要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❸之前不是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开具的发票在2019年1月1日开始使用时需更换发票监制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