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组所,且独户居住的居民,可以养犬。单位养犬的,应当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措施并确定专人负责犬只管理;非烈性禁养犬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站提出申请,如实准确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上传目录上所列申请材料,申请人可到窗口领取养犬登记证,也可自费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点。
办理条件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组所,且独户居住的居民,可以养犬。单位养犬的,应当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措施并确定专人负责犬只管理;非烈性禁养犬可以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1、狂犬免疫证;
2、犬只照片(四肢站立、侧身回头、能看见犬只双眼);
3、住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现住物业小区开具住址证明);
4、深圳市养犬登记表‘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站提出申请,如实、准确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上传目录上所列申请材料;
2.送达。申请人可到窗口领取养犬登记证,也可自费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点。
现场办理
1、申请。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养犬人的身份证、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材料。
2、受理(即时)。接件受理人员当场核验变更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不符合养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材料。
3、送达。在窗口办理的可当日领证,或自费邮寄到指定地点。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即办。
2、办理费用:不收费。
3、收费依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办理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葵中路89号
办公电话:0755-897783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周六:9:00-11:00 下午15:00-16: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位置指引:乘坐M457路、高峰专线99路到金葵小区站,往金葵中路东方向步行50米。或乘坐M220路、高峰专线99路到葵涌公园站,往金业大道南方向步行100米。
材料下载
拓展:深圳狗证注销登记
办理条件
养犬人犬只死亡应办理注销。养犬人丢失犬只的应办理注销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犬只的应办理注销。
办理材料
1、养犬注销登记表;
2、养犬登记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养犬人的养犬登记证 养犬登记证注销表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不符合养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受理。
3、审核。工作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经审查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将材料录入系统后给予注销。
5、窗口办结。
6、送达。告知申请人结果,养犬登记证当日注销。
网上办理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送达。告知申请人结果,养犬登记证当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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