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房屋的租赁备案是不影响过户的,只要符合当地的过户条件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的租赁备案是不影响过户的,只要符合当地的过户条件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杭州房屋过户条件:
1、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已领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个人私房、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
3、电子档案和综合系统信息齐全;
4、无抵押、查封、冻结等限制信息;
5、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存量房继承登记条件;
6、一道手续,不涉及有多道手续一并办理的。
北京房屋过户条件:
1、新建房屋买卖
①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屋(成套住房除外),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继续保留划拨用地性质的
②在京中央单位、军队、武警部队、地方单位调整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③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
④签订预售合同的
⑤2008年4月11日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⑥属于安置用房的
⑦属于绿化隔离地区按划拨方式供地的农民自住房
2、存量房屋买卖
①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屋(成套住房除外),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继续保留划拨用地性质的
②房屋拍卖的
③在京中央单位、军队、武警部队、地方单位调整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④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
⑤2008年10月15日以后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 城镇私有平房、非住宅类用途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所在宗地未办理过土地首次登记的
⑥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
⑦房屋被征收的
3、其他情况
①房屋赠与的
②房改售房单位调整已购公有住房的
③以房屋抵偿债务的
④已领转让房屋确权证明、卖契的
⑤房屋互换的
⑥ 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⑦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
⑧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
⑨房屋作价出资(入股)的
⑩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屋(成套住房除外),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继续保留划拨用地性质的
⑪法人或其他组织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⑫ 在京中央单位、军队、武警部队、地方单位调整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被撤销或者注销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⑭夫妻间财产划分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⑮以划转、调拨或其他方式转移权属的
⑯夫妻离婚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⑰腾退已购公有住房的
⑱房改售房的
⑲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的
苏州市房屋过户条件:
普通商品房:
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房地产交易形式以一定价格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交易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购买的房产属于已购政策性住房满5年按市场价出售的,应按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