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低保并没有年龄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不管多少岁都是可以办理的。以沈阳市为例,所需条件: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居民。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在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对固定居住地申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等。
申请低保并没有年龄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不管多少岁都可以办理。
举例:北京市低保证明申请条件及材料
办理条件
1、持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持有外地户籍的居民与本市居民结婚后并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也可纳入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办理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
(三)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四)收入证明,主要包括:
1.在职人员需提供由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在职人员收入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在村务农人员需部门内部调查核实;
2.离退休人员需提交离退休证件及个人收入凭证(企业内部退休人员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时,需提交企业实行内部退休制度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工资等收入凭证办理。);
3.享受失业保险人员需提交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或部门内部调查核实;
4.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人员需提交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凭证或部门内部调查核实;
5.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提供收入凭证;
6.职业介绍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存档凭证;
7.其他有关收入的证明。
(五)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状况相关凭证;
2.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
3.罹患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
4.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5.解除婚姻关系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解除婚姻关系凭证;
6.在校就读的家庭成员需提交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或部门内部调查核实;
7.家庭成员为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六)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举例:上海市低保申请条件及材料
办理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生活水平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中,与城镇居民在城镇共同生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家属(配偶、子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患大病重病的;
2、丧失劳动能力的;
3、配偶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
4、子女未满16周岁或虽年满16周岁仍在普通中等学校就读的。
三、申请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同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3人户及以上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万元(含3万元);2人户及以下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3万元(含3.3万元),并随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适时适度调整;
3、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4、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5、城镇居民申请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述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售后公房、老式私房、实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计租的承租住房、宅基地住房;
6、农村居民申请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商品房。
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书(书面申请、申请表)
2、村(居)调查材料情况说明
3、家庭成员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家庭成员可支配收入证明(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租赁合同,养老金证明,领取各类救济、补助、补贴的证明,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证明,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协议书等)
5、家庭财产的证明材料:银行存单,银行账户明细,证券对账单,债券凭证,商业保险合同,房地产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证,车辆登记证等)
6、家庭生活水平参考证明(申请人家庭上月水、电、煤费用支出票据)
7、其他相关证明(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残疾证、离婚证明、高中以上在校学生证明、赡养抚养和扶养协议等)
注:因申请人家庭情况不同,需要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也相应不同
举例:沈阳市低保申请条件及材料
办理条件
1、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居民。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在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对固定居住地申请。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规定条件。
办理材料
首次受理要件:
(1)填写委托授权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核定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
(3)收入证明:未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由人社部门和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其他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收入证明。
(4)劳动能力认定证明:因病残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经有关部门进行劳动能力认定、鉴定,提供劳动能力认定证明。
(5)赡养关系证明:有子女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全部子女的身份证及收入证明。
(6)外地学籍证明:外地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
(7)承包土地证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村)委会土地统计台帐,土地被征用后的失地证明。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残疾证明、婚姻证明、本地学籍证明、失业证明、“三无”人员证明、申请就业证明、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沈阳市居民信息平台能够查询到的,居民申请时不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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