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调入单位将拟调人员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开具《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商调函》,调入单位或本人凭此函至对方人才中心办理调档手续;||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档案;||用人单位或个人凭单位劳动合同至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收手续等。
申办流程:
(一)档案接收办理
1.调入单位将拟调人员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开具《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商调函》,调入单位或本人凭此函至对方人才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2.档案到达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后(档案可通过张家港人才网查询http://ww. zjgrc.com)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档案。
3.用人单位或个人凭单位劳动合同至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二)户口迁移办理
1.经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批准户口可迁入本市的人才,于办理调动手续后一个月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凭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至市公安局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需办理家庭户口还需出具房屋产权证原件)
2.如符合《张家港市户口准入登记办法》第六条(一)至(三)项,配偶及子女需随迁的,必须跟本人同时办理。
更多详情请看 → 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