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咨询电话号码:系统操作、报障技术支持电话:0755-84449533 (周一至周日 8:00-22:00);法规、业务咨询电话:0755-84465000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电话号码:
系统操作、报障技术支持电话:0755-84449533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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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住证使用规定
1、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条件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文化、就业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相应的权益。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2、持证人为残疾人或者同住直系亲属为残疾人的,可以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享受特区残疾人社会团体提供的残疾人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帮助等权益。
3、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
4、持证人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可以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参与管理居住地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5、持证人可以到有关部门或者通过网络等方式申请相应的权益。申请时应当出示居住证或者提供居住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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