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创办符合天津市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申请人可以携带基本材料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合法房产证明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
天津创业型人才落户指南
办理条件
创办符合天津市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创业型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4.合法房产证明;
5.在津有工作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人社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落户:提供人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办理流程
第一步
在线申报:
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点击手机应用下载APP。
第二步
打开“天津公安”APP,点击“引进人才落户”。
第三步
勾选同意,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输入个人信息并提交,选择相对应的类型人才落户,按照步骤提出申请。(公安部门三日内审核完)
第五步
现场办理:
携带相关材料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认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无需在现场等候。
第六步
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受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
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
选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第七步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与费用
一、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二、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