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扣工资!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不扣工资!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产假规定
⒈陕西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⒉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产假天数
最少158天,最多183天。
产假工资
⒈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
⒉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⒊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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