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普通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当事人属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属一手待售商品房的提交:商品房过户证明书;证明该房屋用途的规划审批材料;证明该房屋用途的承诺书。属一手购买商品房的提交:经鉴证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等。
办理材料
㈠普通材料(所有人都要交)
①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屋所有权证书
③房屋租赁当事人属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注:国内个人身份证或 港、澳、台个人身份证或外国人身份证、护照(须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㈡特殊材料(视情况而定还需提交)
⑴属一手待售商品房的提交
①商品房过户证明书
②证明该房屋用途的规划审批材料
③证明该房屋用途的承诺书
⑵属一手购买商品房的提交(除可提交以下材料外,或是可以提交商品房过户证明书、购房合同、承诺书)
①经鉴证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②竣工验收备案表
③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
⑶属一手购买商品房、法院委托拍卖房屋、法院裁定的房屋的提交
①房屋交付使用承诺书
⑷属法院委托拍卖房屋的提交
①拍卖成交确认书
②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③法院裁定书
④法院裁决书
⑸房屋租赁当事人属国内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提交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企业法人身份证
⑹房屋租赁当事人属香港、澳门、台湾企业、外国企业的提交
①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注册证明文件
⑺房屋租赁当事人属外国企业的提交
①我国驻当地领事馆的认证文书
⑻属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提交
①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⑼出租委托代管的房屋的提交(即产权人同意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同意以他人名义对外出租的)
①合法授权书
⑽出租共有的房屋的提交(如产权共有人全部在该房屋租赁合同上作为出租方签名确认,可不收此份证明)
①其他共有人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
⑾属转租房屋的提交
①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⑿委托代办的(包括自然人、法人)须提交
①授权委托书
②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