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074号)规定: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074号)规定: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如果首饰是含税价,则应收税费的计算方法为:首饰含税价/(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