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44万元(12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1.2);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6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1.2)。保低贷款额度为36万元(6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0.6)。
厦门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动态管理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为:
①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60%)时,系数为1.2;
②流动性正常(60%≤贷款使用率<85%)时,系数为1;
③流动性不足(85%≤贷款使用率< 90%)时,系数为0.8;
④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6。
以上内容自2021年5月17日起执行。原已签约按年自动还贷和按月结合按年自动还贷业务的职工,继续按原规定执行。涉及贷款政策的,执行时间以新建商品住房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间或以二手住房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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