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山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支付比例为100%;一次性医用材料70%;宫内节育环50元内100%,床位费50元/天。
中山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支付比例为100%,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即:
①药品不分甲乙类,目录内的药品支付比例100%;
②诊疗项目:范围内的支付比例100%,其中一次性医用材料70%,宫内节育环50元内100%,床位费50元/天。
扩展材料
新政过渡期生育待遇如何保障?
按照《办法》规定,需要累计缴满12个月的生育保险费才能享受报销与津贴。在新政过渡期(生育保险缴费未满12个月的),参保人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中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2周以下流产的,一次性支付300元;12周以上至28周以下阴道产的,一次性支付1500元;28周以上阴道产的,一次性支付3000元;剖宫产、28周以上多胎,一次性支付4000元。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以上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的,按以上定额标准的100%支付。生育津贴待生育保险缴费累计缴满12个月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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