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携带《机动车报废审批申请表》、车辆相关证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当地车管所办理。以北京为例:按照提交报废申请,确认车辆,办理注销手续,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审核后出具《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即可。(车辆管理所京南分所地址:大兴区黄村镇芦花路临28号)。
举例:北京汽车报废办理
办理条件
1.北京市注册上牌车辆;
2.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办理材料
1.申请表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机动车报废审批申请表》
2.车辆相关证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3.身份证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报废回收证明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注:本材料为需要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提供
办理流程
1.提交报废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交验手续无误后,机动车解体厂收车并开具解体厂收车证明。
2.确认车辆
解体厂到地区分所查询车辆信息,确认车辆,如果查出是盗抢、抵押、事故逃逃逸车则会通知相关部分处理,如不是车辆不存在以上情况,民警按法规规定对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及其它营运车辆进行现场监销,留存监销后照片,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及《监销机动车唯一性确认表》上签字,解体厂填写监销台账。
3.办理注销手续
解体厂整理档案资料后到地区分所办理注销手续,地区分所审核后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
4.办理完成
解体厂向机动车所有人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告知其注销养路费等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当天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