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持有岗位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等等。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主要人员包括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化工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工程、油气储运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石油化工工程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⑴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⑵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⑶持有岗位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⑷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⑴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3项;
⑵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3项。
扩展资料:
石油化工工程特级资质标准:
近10年承担过5项以上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应包括下列5类中的1类以上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或者50万立方米/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
2、10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或500万吨/年以上成品油或80亿立方米/年以上天然气等油气管道输送工程,且管道长度100km以上;
3、8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常减压生产装置或与该工程配套的加氢生产装置;
4、80万吨/年以上乙烯或50万吨/年以上合成氨或10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工程,或者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5、单项合同额20亿元以上的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或者单项合同额2.5亿元以上的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