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宝 > 生活百科 > 政策法规 > 河南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河南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1-04-01 17:36【我要纠错】

【导语】: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统一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参保单位统一按16%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人社〔2019〕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降低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费率,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降低社保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截止2018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5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18个月后,停止下调。

  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自2019年5月1日起,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每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医保局、统计局统一公布。缴费基数每年申报调整一次,使用期限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9年5月至6月,可以按照2017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申报调整缴费基数。

  四、统一养老保险政策

  (一)统一参保政策。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城镇就业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我省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统一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参保单位统一按16%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三)统一缴费政策。参保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企业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缴费基数项目的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四)统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申报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并从参保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选择按月、季、半年或年的缴纳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统一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办法,保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过渡。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另行制定。在此之前,各地计算个人缴费工资指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保持不变。

  五、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结合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等措施,加快推进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收支管理,完善和规范基金预算管理,加大基金省级调剂力度,建立省与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对截止2018年底基金累计结余不足支付9个月基本养老金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因降低社保费率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而减收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由省级统筹基金弥补,基金结余可支付9个月以上基本养老金的,由当地基金结余弥补。切实提高基金共济功能和使用效率,推动全省养老保险一体化发展。

  六、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稳定征缴方式,社保缴费仍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现有的社保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征收的征缴方式,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七、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医保等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降低社保费率以及征收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的工作衔接,提出具体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八、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及省规定的社保参保缴费和待遇政策,不得采取任何增加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地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政策来源依据: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6278590969157898&wfr=spider&for=pc

手机访问 本地宝首页

  • 沈阳生育险交多久生孩子可以报销?

    沈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费的(补缴时间不计算,符合政策规定的除外),可享受相关报销等待遇。

  • 个人养老保险退费流程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界面,如存在多个单位编号,需要选择办理退费的单位编号登录;第二步,在左侧菜单选择【社保文书事项管理】--【社保费退费申请】进入受理界面等。

  • 昆明个人养老金账户退休后怎么领取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 沈阳换公司了社保怎么转?

    沈阳职工换公司后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持身份证前往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各区县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保转入或转出。

  • 沈阳换工作了社保中断了怎么办?

    沈阳换工作了社保中断了部分不可以补缴,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应该尽快参保缴费,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 沈阳职工换工作社保怎么处理?

    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处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就业的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 沈阳失业原因怎么填才拿到失业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含在不同用人单位)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 昆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原来的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缴费档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

  • 沈阳满60还交老农保吗?

    不用交老农保。沈阳自2014年7月1日起,沈阳合并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两项制度。

  • 沈阳41年工龄企业退休金多少?

    沈阳企业退休金由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达到退休条件时上年度沈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 2024年养老认证一年几次

    每个认证周期内,待遇领取人员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一般一个认证周期为365天,其中离退休人员在资格认证周期内未完成资格认证的,按规定系统自动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认证手续补办后,经确认仍具有领

  • 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

    对统一制度(或统帐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之前的工作年限中没有实行个人账户,则其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中没有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此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

  • 上一篇文章:福州是省会吗
  • 下一篇文章:消防组织应履行什么职责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