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地区被划分为益州路、梓州路、利州路、夔州路,简称“川峡四路”,“四川”一名即由此而得,成都为益州路治所在。元代,建置四川等行中书省,简称四川省,以成都为治所,这是成都为省治之始。
宋代,四川地区被划分为益州路、梓州路、利州路、夔州路,简称“川峡四路”,“四川”一名即由此而得,成都为益州路治所在。元代,建置四川等行中书省,简称四川省,以成都为治所,这是成都为省治之始。明代,在四川建置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成都为布政使司治所。明末清初,成都地区先后发生张献忠大西军、明军及清军之间的多次战争,城市遭到毁灭性的打击,整个城池成为一片废墟,四川省的治所也一度被迫从成都移往川北的阆中;从康熙到乾隆,清政府推行“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政策,鼓励垦荒占田,使川西平原和成都城市经济再度繁荣。经过康熙、乾隆年间的两次重建和扩建,一座宏伟的成都新城又重新屹立于原来的旧城址之上。清代,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改为四川省,成都为四川省治。民国初年,成都仍为四川省治所在地。1922年,成都、华阳两县合并为市,成立市政公所,县治保留。1928年,成都市政府建立,成都市为省辖市、省会。1949年12月,成都解放,始为川西行政公署驻地。1952年,行署撤销,恢复四川省建制,成都市为四川省省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