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材料: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许可项目审批文件、补充信息登记表、其他文件等。
北京合资公司注册资料:
①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合伙人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
②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
提交方式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如何准备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说明。(可容缺后补)
③合伙协议
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
④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载明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出资情况或提交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⑤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可容缺后补)
⑥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⑦补充信息登记表
⑧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